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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级“医疗保险”覆盖全市企业

  http://www.cnjzlw.com 2006-12-06 00:00 中国建筑劳务网     砖    好   点击  次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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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据统计,到2004年10月底,我市医疗保险覆盖的劳务工不足150万,与深圳几百万劳务工总人数相比,可能只有四分之一左右,大部分劳务工还享受不到医疗保障。
2005年1月,《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》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。深圳在为解决外来工“就医难”问题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。
劳务工合作医疗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,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,个人缴交4元。其中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,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,1元用于调剂。这就意味着,外来劳务工每月只要交4元钱,到医院看病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的医疗费用。每人每年报销的医疗费最高可达6万元。
首批试点确定在布吉、龙岗、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办辖区制造业企业进行,同年9月,又在每个区选1-2个街道共12个街道进行扩大试点。到2005年年底,在不足一年的时间里,参加的劳务工就达到了124万。
今年5月17日,《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获市政府通过,并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,这标志着在我市试点运行一年多的劳务工“合作医疗”升级为“医疗保险”,并向所有企业的劳务工开放。
“合作医疗”升级为“医疗保险”后,覆盖面由制造业扩大到所有企业,缴费标准维持不变,适当提高劳务工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,显著提高了住院医疗待遇,门诊药品目录由试点办法的900种增到1200种;单价在90元以上的诊疗项目,报销90元。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费用报销率提高了30个百分点;器官移植后使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化疗、介入治疗、放疗或核素治疗的门诊费用由住院基金支付50%。在住院医疗待遇方面,药品目录由原来的900种,扩大到1841种。到目前为止,深圳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突破300万大关。

打印】【来源:深圳建筑劳务网 QQ:37770563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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